刑余 词语解释
◎ 刑余
xíng yú
ㄒㄧㄥˊ ㄩˊ
-
受过肉刑或判刑的人。书证
- 刑余之人,何事乃敢乞饮长者! —— 《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
英文 punished -
指阉人,即受过宫刑的人。书证
- 女子用国,刑余用事者,可亡也。 —— 《韩非子·亡徵》
英文 eunuch -
南朝时对和尚的贬称(因剃发类似古代髡刑)。书证
- 此三台之坐,岂可使刑余居之。 —— 《宋书·颜延之传》
英文 monk -
被赦免的罪犯。书证
- 六刑余。 —— 《逸周书·大明武》
英文 pardoned convict
刑余 国语辞典
1.
宦官。
2.
被赦的犯人。
书证
- 六刑余。 —— 《逸周书.卷二.大明武》
3.
受过刑罚而致身体不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