僉判
僉判 词语解释
◎ 僉判
qiān pàn
ㄑㄧㄢ ㄆㄢ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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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州府协助处理政务及文书的幕职官,为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书证
- 晏安恭为越州教授,张子韶为佥判。 ——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
英文 assistant magistrate -
担任佥判官职。书证
- 下官佥判凤翔三年,蒙恩召直史馆。 —— 明·汪廷讷《狮吼记·访友》
英文 to serve as assistant magistrate -
签署文件并加注判决意见。书证
- 大约手疲于佥判,眼疲于簿领。 —— 明·袁宏道《与倪崧山》
英文 to sign and anno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