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 基本解释
-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 例如 赤子~心。
-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 例如 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 例如 “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 例如 置~度外。等闲视~。
- 代词,这,那。 例如 “~二虫,又何知”。
- 虚用,无所指。 例如 久而久~。
- 往,到。 例如 “吾欲~南海”。
之 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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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意。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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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本义 [grow]书证
- 之,出也。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 《说文》
- 如语焉而未之然 —— 《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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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go to;leave]书证
- 之,适也 —— 《广雅》
- 自伯之东 —— 《诗·卫风·伯兮》
- 之沛公军 —— 《史记·项羽本纪》
- 之虚所卖之。(“虚”同“墟”) —— 唐·柳宗元 《童区寄传》
- 佯狂不知所之者 —— 明·张溥 《五人墓碑记》
- 吾欲之南海,何如? —— 《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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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人或事物,相当于“这个”“那个” [this;that]书证
- 宣王说之。(之:指南郭处士来吹竽。) —— 《韩非子·内储说上》
- 虎因喜,计之曰。(之:这,指上文所说驴生了气只能踢的情况。) —— 唐·柳宗元 《三戒》
- 当分明记之。(之:指共读情景。) —— 清·袁枚 《祭妹文》
- 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之:代词,指天下事。) —— 清·彭端淑 《为学一首示子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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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 [he;her;it;they;them]书证
- 郑商人弦高将市于 周,遇之 ——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 《诗·周南·关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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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代词,相当于“其”、“他的”、“其他的” [its;his;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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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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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领属关系或一般的修饰关系书证
- 开火者,军中发枪之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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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书证
- 吾见师之出 ——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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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实词与介词之间书证
- 口之于味,有同耆也 —— 《孟子》
之 國語辭典
的、底。
- 《论语·公冶长》:「夫子 之 文章。」
- 《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 之 弟也。」
于。
- 《易经·比卦·象曰》:「比 之 匪人,不亦伤乎?」
- 《礼记·大学》:「人 之 其所亲爱而辟焉。」
诸、 之 于。
- 《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姓。如汉代有 之 马宇。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 之 广陵〉诗。
- 《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 之 。」
至、到。
- 《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 之 多,自微至著也。」
是、为。
- 《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 之 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
- 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 之 虎也。」
取用。
- 《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 之 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他、彼。
- 《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 之 。」
- 《论语·颜渊》:「爱 之 欲其生。」
其、他的。
- 《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 之 老母。」
- 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 之 夫家。」
此、这个。
- 《诗经·邶风·日月》:「乃如 之 人兮,逝不古处。」
- 《庄子·知北游》:「知以 之 言也,问乎狂屈。」
与、及。
- 《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 之 牧夫。」
- 《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 之 弗乐者,心也。」
而。
- 《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 之 投杼也。」
若、如果。
- 《书经·盘庚上》:「邦 之 臧,惟汝众,邦 之 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
- 《论语·子张》:「我 之 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 之 不贤与,人将拒我,如 之 何其拒人也?」
则。
- 《左传·僖公九年》:「东略 之 不知,西则否矣。」
- 《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 之 聚,无 之 去。」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
- 《书经·西伯戡黎》:「殷 之 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
- 《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 之 。」
之 康熙字典
【子集上】【丿字部】 康熙笔画:4 部外笔画:3
〔古文〕㞢【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之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之
卷六
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凡之之屬皆从之。止而切
说文解字注
(之)出也。引伸之義爲往。釋詁曰之往是也。按之有訓爲此者,如之人也、之德也、之條條、之刀刀。左傳:鄭人醢之,三人也。召南毛傳曰:之事,祭事也。周南曰:之子,嫁子也。此等之字皆訓爲是。之有訓爲上出者。戴先生釋梓人曰:頰側上出者曰之,下垂者曰而,須鬛是也。象艸過屮。過於屮也。枝莖漸益大,有所之也。莖漸大,枝亦漸大。勢有日新不巳者然。一者,地也。凡
之屬皆从
。止而切。一部。
之 音韵方言
音标 & 周边语言
- 国际音标
- tʂʅ˥
- 唐代读音
- *jiə jiə
- 日语读音
- YUKU KORE NO
- 韩语罗马
- CI
- 现代韩语
- 지
- 越南语
- chi
方言读音 (旧版简文)
- 广东话
- zi1
- 客家话
- [客语拼音字汇] zi1 [梅县腔] tje1 [陆丰腔] zih1 [客英字典] zhi1 zih1 [东莞腔] zu1 [海陆腔] zih1 zhi1 [宝安腔] zu1 [沙头角腔] zi1 zu1 [台湾四县腔] zih1
- 潮州话
- ze1 (tsur)【潮阳】zu1
音系简文
- 中古音
- 照章母 之韻 平聲 之小韻 止而切 三等 開口;
- 近代音
- 照母 支思韻 平聲陰 支小空;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端母 咍部 ;王力系统:章母 之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