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 同“肴”。
康熙字典
【備考】【未集】【肉字部】 康熙笔画:10 部外笔画:4
【龍龕】同肴。
↳ 肴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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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卷四】·【肉部】
啖也。从肉爻聲。胡茅切〖注〗徐鍇曰:“謂已修庖之可食也。”
说文解字注·肴
(肴)啖也。折俎謂之肴。見左傳、國語。豆實謂之肴。見毛傳。凡非榖而食曰肴。見鄭箋。皆可啖者也。按許當云啖肉也。謂熟饋可啖之肉。今本有奪字。从肉。爻聲。胡茅切。二部。按今經傳皆作殽。非古經之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