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
拼音yě cǎo
注音ㄧㄝˇ ㄘㄠˇ
野生的杂草。
野草,一般指在庭园、草坪或农地等土地上并非刻意栽种的植物。这些植物并不只限于草本植物。更多时候,野草专指有侵害性的植物,特别是那些不需栽种而能够自行大量繁殖的植物。植物被视为野草与否,属主观判断,有些野草在特定地区或族群不受欢迎,但在其他地区或族群有可能因为可入药、食用、观赏等用途,或不产生威胁,而不被视为野草。
野草不受欢迎的原因各有不同。植物可以因不美观而被视为野草。很多时候,野草会消耗泥土中的营养,又或遮闭阳光,阻碍较受欢迎的植物或农作物生长。部分野草带有毒性,会降低周边植物的产量或经济价值,或会容纳及散布对农作物有害的致病原,因而被刻意清除。
但另一方面,野草亦有可能是一般草地草种的返祖现象。例如:一般的草地经过杂交处理,并不开花及不能繁殖,但返祖的草地,却可能会开有白色或黄色的小花。这些返祖的草地,亦有可能被当作是杂草。
在部分地区(例如:澳大利亚)的地方政府对当地居民的庭院有严格限制,不能让野草生长,否则会被检控。
植物学|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