赘婿 词语解释
赘婿zhuì xùㄓㄨㄟˋ ㄒㄩˋ
- 结婚后入居女家的男子。书证
- 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汉·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
英文son-in-law living with wife's family - 指地位低微的人。书证
- 若夫管仲不遇齐桓,则城阳之赘婿。——唐·卢照邻《五悲·悲才难》
英文humble person - 指战国时齐国淳于髡。书证
- 滑稽齐赘婿,潦倒楚狂夫。——清·金农《送贺十五德舆之辰州》诗
英文Chunyu Kun
赘婿 国语辞典
男子就婚于女家,从女家的姓,所生子女亦从母姓,称为「赘婿」。
书证
- 淳于髡者,齐之赘婿也。 ——《史记.卷一二六.滑稽传.淳于髡传》
赘婿 百科
赘婿 (愤怒的香蕉著架空小说)
赘婿 (汉语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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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又称为招赘、入赘婚,为婚姻模式一种。简单来说,男子如同古代女子出嫁般,成为女方家庭成员,视岳父母为父母。入赘的男子称赘夫、赘婿,俗称为姑爷。
在中国,入赘俗称「倒插门」、「上门女婿」,入赘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风俗,通常子女必须全部随母姓,或者仅留下一个子女从父姓;有些地区较宽松,是第一个儿子从母姓,其他随父姓(闽南语俗称抽猪母税),部分门阀的入赘婚,甚至会有男子必须冠姓(冠上妻家姓氏),不许纳妾及祭拜原族祖先,仅有每年的正月初二才能回家探望亲生父母,由于传统父系社会中,一般是男方经济能力较差,女方富裕且没有兄弟(或兄弟已殁、出家、残疾致不能继后)才会发生入赘的情形,故社会上时常轻视赘婿,认为是无力谋生的男子。
另外,白族、彝族、瑶族、大和族、琉球族还有种以养子名义入赘的约定习俗,称婿养子。这种婚俗中的男子婚后改用妻姓,依照妻子家中排行,妻子的兄弟姊妹亦视之为兄弟而非「姊夫」或「妹夫」,并可继承妻家的家业。
也有一些介乎两者之间,如傣族的女婿要在外家生活一段子,才可视情况决定可否自立门户。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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赘婿 翻译
- 英语
- son-in-law living at wife's parent's house
- 德语
- eingeheirateter Schwiergerso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