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 (地名)
豫章,古代区划名称。最初为汉高帝初年(约于公元前202年)江西建制后的第一个名称,即豫章郡(治南昌县)。后在东汉、三国、两晋以及南朝时期,豫章郡、豫章国为大致相当于今江西省北部(吉安以北)地区的地理单元。东汉末,扬州豫章郡的一部分属交州,隋开皇九年(589)罢豫章郡置洪州,大业二年(公元606)又改南昌县为豫章县,“豫章”所指从南昌地区变为南昌一县。唐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因避代宗李豫名讳,豫章县改名钟陵县,“豫章”不再为正式区划名称,而作为南昌的别称。今天,豫章指南昌地区,是为南昌的别称、古称。豫章,可以指:
- 豫章郡:设于汉初,在献帝时分为豫章郡、庐陵郡、彭泽郡、鄱阳郡四郡,后来范围愈加缩小,到隋唐时改为洪州,明清时又改为南昌府。
- 豫章国:始设于三国东吴时的诸侯封国
- 豫章县:隋改南昌县为豫章县,唐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复为南昌县。
二字中国地名消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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