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 基本解释
- 慢,與「 急 」相對。 例如 ~步。~行( xíng )。~慢。遲~。
- 延遲。 例如 ~刑。~辦。~役。~徵。刻不容~。
- 放鬆,鬆弛。 例如 ~和。~衝。~解( jiě )。和~。
- 甦醒,恢復。 例如 ~氣。~醒。
緩 详细解释
huǎn
ㄏㄨㄢˇ
-
(形聲。从糸( mì),爰( yuán)聲。本義:寬鬆;寬大)
-
同本義 [relaxed;be not tense]例如 緩帶(放寬衣帶。從容自在的樣子);緩服(寬鬆的服裝。對戎裝而言);緩帶輕裘(寬鬆的衣帶,輕暖的皮衣。形容從容儒雅的風度)
-
慢;不急迫。與「急」相對 [slow]书证
- 緩,舒也。 —— 《廣韻》
- 夫人於事己者過急,於事人者過緩。 —— 《戰國策·衛策》
- 民事不可緩也。 —— 《孟子·滕文公上》
例如 緩緩(緩慢的樣子。同徐徐);緩步代車(慢步行走以代替乘車。同安步當車);緩轡而行(信馬由繮地慢走) -
柔軟 [soft]例如 緩土(柔軟而鬆散的土壤);緩歌慢舞(悠柔美妙的歌聲和舞步)
-
不陡[峭] [gentle]例如 緩坡
-
軟弱;柔弱 [weak]例如 緩箭(去勢微弱之箭);緩聲(柔緩的音樂和歌聲)
词性变化
◎緩
huǎn
-
延期,延遲 [delay;postpone]书证
- 今夫緩於事己者,安能急於事人? —— 《戰國策·衛策》
- 君子以議獄緩死。 —— 《易·中孚》
例如 緩死(寬緩減免死刑;延長壽命);緩召(軍事用語。應受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的後備軍人以及國民兵,因故延緩徵召的,稱爲緩召);緩決(法律名詞,對已宣判死刑的犯人,依據特定的狀況,於一定時期內暫緩處決) -
下垂 [hang]例如 緩耳(緩弛下垂之耳)
-
甦醒,復活 [recuperate;revive]例如 緩氣;緩醒
-
怠慢 [neglect]例如 緩怠(緩慢鬆懈;拖延怠忽);緩留(緩慢遲鈍)
-
刑法等寬宏、寬恕 [forgive;pardon]例如 緩決(對死刑犯人暫緩處決);緩獄(寬緩刑獄)
緩 國語辭典
1.
慢而不急。
例如
如:「缓步」、「缓慢」。
书证
- 《韩非子·观行》:「董安于之心 缓 ,故佩弦以自急。」
- 《文选·刘孝标·辩命论》:「短则不可 缓 之于寸阴,长则不可急之于箭漏。」
2.
宽松。
书证
- 《文选·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 缓 。」
1.
放松。
例如
如:「先 缓 口气再说吧!」
2.
延迟。
例如
如:「缓期」、「缓兵之计」。
书证
- 《孟子·滕文公上》:「民事不可 缓 也。」
- 《金史·卷八八·康括安礼传》:「赏有功不可 缓 。」
姓。如三国时魏国有 缓 邵。
緩 康熙字典
【未集中】【糸字部】 康熙笔画:15 部外笔画:9
〔古文〕【廣韻】【正韻】胡管切【集韻】戸管切【韻會】合管切,
音浣。【說文】
,或省作緩。綽也。【玉篇】遲緩也。【廣韻】舒也。【釋名】緩,浣也,斷也。持之不急則動搖,浣斷自放縱也。【禮·樂記】其樂心感者,其聲嘽以緩。【疏】歡樂在心,故聲必隨而寬緩。【孟子】民事不可緩也。【疏】惟民事當急,而不可緩也。【前漢·朱博傳】齊部舒緩養名。【註】師古曰:其性遲緩,多自高大以養名聲。
又【集韻】火遠切,音咺。苦緩切,音款。義同。
↳ 𦅻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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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𦅻
卷十三
繛也。从素,爰省。緩,或省。胡玩切文六 重二
说文解字注·𦅻
(
)繛也。糸部曰:紓,緩也。然則緩,紓也。从
,爰聲。胡管切。十四部。大徐管作玩,非。
(緩)
或省。今多如此作。
緩 音韵方言
音标 & 周边语言
- 国际音标
- xuan˨˩˦
- 唐代读音
- huɑ̌n
- 日语读音
- YURUI YURUYAKA YURUMU
- 韩语罗马
- WAN
- 现代韩语
- 완
方言读音 (旧版简文)
- 广东话
- wun4 wun6
- 客家话
- [沙头角腔] fon5 [客语拼音字汇] fon4 [台湾四县腔] fon3 fon5 fan5 man5 [客英字典] man5 fon5 fon3 [海陆腔] fon3 fon5 fan6 man6 [陆丰腔] non1 [梅县腔] fon5 mon3 man3 [宝安腔] fon3 [东莞腔] won3
音系简文
- 中古音
- 匣母 緩韻 上聲 緩小韻 胡管切 一等 合口;
- 近代音
- 曉母 桓歡韻 去聲 喚小空;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匣母 寒部 ;王力系统:匣母 元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