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式
拼音děng shì
注音ㄉㄥˇ ㄕˋ
相等的两个代数式,以等号相连结的,称为「等式」。如 3X+7=2X+12。
数学上,若两个数学对象在各个方面都相同,则称他们是相等的。这就定义了一个二元谓词等于,写作“”;当且仅当和相等。通常意义上,等于是通过两个元素间的等价关系来构造的。将两个表达式用等于符号连起来,就构成了等式,例如,即与是相等的。
注意,有些时候“”并不表示等式。例如,表示在数量级上渐进。因为这里的符号“”不满足若且唯若的定义,所以它不等于等于符号;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请参见大O符号了解这部分内容。
集合上的等于关系是种二元关系,满足自反性,对称性,反对称性和传递性。实际上,这是 上唯一满足所有这些性质的关系。去掉对反对称性的要求,就是等价关系。相应的,给定任意等价关系,可以构造商集,并且这个等价关系将‘下降为’上的等于。
在任何条件下都成立的等式称为恒等式,包含未知数的等式称为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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