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约 词语解释
盟约méng yuēㄇㄥˊ ㄩㄝ
- 缔结盟誓时订立的誓约或条约。书证
- 凡邦之大盟约,莅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周礼·秋官·大司寇》
英文covenant; treaty - 结盟时所立的誓言。书证
- 盟约之言,徒虚语耳。——唐·蒋防《霍小玉传》
英文pledge
盟约 国语辞典
同盟的誓约或条约。
书证
- 夫楚兵虽彊,天下负之以不义之名,以其背盟约而弑义帝也。 ——《史记.卷九一.黥布传》
盟约 百科
盟约 (词语)
内容来自 百度百科
契约(或合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一般而言,契约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债权契约(例如买卖)、物权契约(例如所有权移转登记)及身分契约(例如结婚)等,不过在公法上也可能存在契约关系(例如 行政契约)。在民法上,狭义的契约(即债权契约)为债之发生的原因之一,而一般仅称契约时所指称者也多属债权契约。契约行为并不等于「契约书」,一份契约书中可能包含不只一个契约行为;契约行为也不以做成书面为必要,契约原则上为诺成且不要物的法律行为,只有在例外情形,基于特殊考量(例如公益)时法律会明文要求。
契约是以双方当事人互相对立合致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其中包括要约及承诺两个基本的意思表示。要约是表意人所发出,欲得到相对人承诺而发生一定私法上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诺则是针对要约所为的肯定答复,承诺的内容必须和该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即为新要约而非承诺。应与要约区分的是要约之引诱,其并非意思表示,而是观念通知,为准法律行为之一种,不生要约拘束力。
文学体裁|合同法|法律术语|民法
内容来自 维基百科,以 CC BY-SA 协议发布
盟约 翻译
- 英语
- contract of alliance, oath or treaty between allies
- 德语
- Liga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