畽 基本解释
- 同“疃”,田舍旁空地,禽兽践踏的地方。
畽 國語辭典
田界相接的地方。
书证
- 明·张自烈《正字通·田部》:「周区为町,接町为 畽 。」
畽 康熙字典
【午集上】【田字部】 康熙笔画:14 部外笔画:9
【廣韻】【韻會】他袞切【集韻】吐袞切,音
。【廣韻】畽怨行無。廉隅。【集韻】或作䵯。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土緩切,湍上聲。與疃同。【詩·豳風】町畽鹿場。【釋文】畽,本又作疃,他短反。
又作墥。【傳】町畽,鹿迹也。【朱註】町畽,舍旁地也。【通雅】毛萇因町疃鹿場,訓町疃爲鹿跡。許愼亦云町疃,禽獸所踐處,可謂泥矣。
又【集韻】他東切,音通。義同。
↳ 疃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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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卷十三】·【田部】
禽獸所踐處也。《詩》曰:“町疃鹿場。”从田童聲。土短切
说文解字注·疃
(疃)禽獸所踐處也。踐者,
也。獸足蹂地曰厹,其所蹂之處曰疃。本不專謂鹿,詩則言鹿而已。詩曰:町疃鹿場。豳風東山文。毛傳曰:町疃,鹿迹也。謂鹿迹所在也。楚辭九思:鹿蹊兮
。
與疃葢一字。疃亦作
。郡國志:廣陵郡東陽。劉昭云:縣多麋。引博物志十百爲羣。掘食艸根,其處成泥,名曰麋
。民人隨此
種稻,不耕而穫,其收百倍。今後漢書譌爲畯,埤雅引此又譌暖,然因埤雅可以校正也。从田童聲。土短切。十四部。此音之轉也。古音葢在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