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 词语解释
文学作品wén xué zuò pǐnㄨㄣˊ ㄒㄩㄝˊ ㄗㄨㄛˋ ㄆㄧㄣˇ
- 散文或诗歌或小说或戏剧等形式的作品;尤指形式或表达优美并表现具有永久或普遍兴趣的作品英文literature;literary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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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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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英语:literature),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是任何单一的书面作品。
更严格地说,文学写作被认为是一种艺术形式,或被认为具有艺术或智力价值的任何单一作品,通常是由于以不同于普通用途的方式部署语言。
它的拉丁词根literatura/litteratura(本身起源于littera:letter或handwriting)被用来指代所有的书面记录,尽管当代定义将术语扩展到包括口头或唱歌的文本(口头文学)。文学可以根据是虚构作品还是非虚构作品进行分类,也可以根据是韵文还是散文进行分类;可以根据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等主要形式进一步区分;作品往往根据历史时期或者遵守某些美学特征或期望(艺术类型)进行分类。
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现实的艺术,包括韵文、散文、剧本、小说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不同的流派表现内心情感和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生活。
这个概念随著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了意义:现在它可以扩大到非书面的口头艺术形式,可以与语言或文字本身配合,因此很难就其起源达成一致。
印刷技术的发展使得书面作品的分布和扩散成为可能,最终导致了网络文学。
文学并不一定是客观的,一名成功的文学家能在自己的文学作品中,展现自己对于文学的主观看法,抒发自己的情绪和感触,但借由尝试建立一个「客观的标准」,有时对能帮助作家了解「读者的感受」以求将内心之情感与艺术表现完整的体现在读者心中。
有时也能藉作家主观想法带给社会不同面相去省思现况,例如女性文学的兴起。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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