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 基本解释
- 居住。例如穴居野~。
- 存在,置身。例如设身~地。~心积虑。~世。
-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例如融洽相~。
- 决定,决断。例如~理。
-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例如~罚。~决。
- 止,隐退。例如~暑。
- 地方。例如~~。~所。
- 点,部分。例如长( cháng )~。好~。
-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例如办事~。筹备~。
处 详细解释
處chǔㄔㄨˇ
- (会意。从几,从夂,或从处,虍( hū)声。“处”即“處”的古字,于六书为会意。金文加声旁“虍( hù)”变成了形声字。本义:中止;停止)
- 同本义 [stop]书证
- 処,止也。得几而止。——《说文》
- 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易·系辞上》
- 处者处。——《礼记·射义》
- 譬之如牛马处暑之既至。——《国语·楚语》
- 日月不恒处,人生忽若离。——三国魏·曹植 《浮萍篇》
- 居住;生活 [dwell]书证
- 莫敢遑处。——《诗·召南·殷其靁》
- 占右穴居而野处。——《易·系辞下》
- 淖约若处子。——《庄子·逍遥游》
- 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范仲淹 《岳阳楼记》
例如穴居野处;处妇(居家的妇女);处处(居其所当居的地方);处势(居于有权势的高位);处逸(生活在安逸之中);处安思危(居安思危) - 居家不仕,隐居 [withdraw from society and live in solitude]书证
- 处士横议。——《孟子》
- 处人以誉尊。——《淮南子·主术》
例如处人(居家不出之人;隐士);处家(居家;在家里) - 惩罚 [punish]书证
- 议罪处罚。——《汉书·师丹传》
例如处制(处罚);处斩(执行斩决) - 治理;办理 [manage]书证
- 德以处事。——《左传·文公十八年》
例如处制(处理;办理);处断(处理决断);处方(给病人开药方) - 决断;定夺 [judge]书证
- 臣愚不能处也。——《汉书·谷永传》
例如处正(犹裁决);处变(处置事变) - 主持;执掌 [take charge of;preside over]例如处位(居位);处势(所处的地位);处馆(在私塾中教书;做私熟先生);处实(务实)
- 对待 [treat]书证
- 何以处我?——《礼记·檀弓下》
例如处待(处置;对待);处物(对待人和事物) - 相交,交往 [get along;have social intercourses with]书证
- 与贵酋处二十日,争曲直,屡当死。——文天祥 《指南录后序》
例如处不来;处常(长远相处);处交(结交,社交)
词性变化
◎处(處)chǔ
- 定,常 [steady]书证
- 喜怒无处。——《吕氏春秋·诬徒》
- 犹思故处。——《吕氏春秋·音初》
- 另见 chù。
↳ 處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未收录「处」字头,请参考「處」字:)
【申集中】【虍字部】 康熙笔画:11 部外笔画:5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 【說文】作処。 【廣韻】俗作䖏。
↳ 処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未收录「处」字头,请参考「処」字:)
说文解字·処
卷十四
止也。得几而止。从几从夂。處,処或从虍聲。昌與切文四 重二
说文解字注·処
(処)止也。人遇几而止,引申之爲凡凥処之字,俗分别其上去。从夊几。夊讀若黹,從後致也。人㒳脛後有致之者,至乎几而止,故字从夊几。昌與切。五部。夊得几而止也。此釋會意之恉。以上八字與舊本不同,今更正如此。又以上三篆皆會意,而不入人部尸部夊部者,重几也。
(處)處或从虍聲。今或體獨行,轉謂処俗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