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户 词语解释
乐户lè hù|yuè hùㄌㄜˋ ㄏㄨˋ|ㄩㄝˋ ㄏㄨˋ
- 封建时代隶属乐籍的人户,专门从事歌舞演奏,社会地位低下。书证
- 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魏书·刑罚志》
英文music household - 旧时妓院的别称。书证
- 径载到武昌府,转卖与乐户王家。——《醒世恒言·蔡瑞虹忍辱报仇》
英文brothel - 指民间乐手。书证
- 越郡城有惰民巷者,居方里,男为乐户,女为喜婆。——清·袁枚《续新齐谐·喜婆》
英文folk musician
乐户 国语辞典
在官府注册,并编上名籍的妓女户。后为一般妓院的泛称。
书证
- 有司奏立严制: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 ——《魏书.卷一一一.刑罚志》
- 玉莲亦年方二八,乃是乐户人家女子,生得白净。 ——《金瓶梅.第一回》
1.
古时罪人的妻女或犯罪的妇女,没收入官为官妓,隶属乐部,从事弹奏演唱,称为「乐户」。后泛指供奉皇室音乐的人家。
书证
- 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 ——《魏书.卷一一一.刑罚志》
- 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 ——《隋书.卷六七.裴蕴传》
2.
妓院。
书证
- 春娘年十二岁,为乱兵所掠,转卖在全州乐户杨家,得钱十七千而去。 ——《喻世明言.卷一七.单符郎全州佳偶》
- 径载到武昌府,转卖与乐户王家。 ——《醒世恒言.卷三六.蔡瑞虹忍辱报仇》
乐户 百科
乐户
内容来自 百度百科
乐户是指中国、朝鲜、越南古代从事吹弹歌唱的贱民。古时犯罪的官员或其妻子、子女没入官府,从事吹弹歌唱,供统治阶级取乐,名「隶乐籍」,户称「乐户」。
《魏书》所谓“乐户”,即指乐工、女乐、倡优等歌舞艺人的户籍,乐户与营户、杂户一样,被认为是贱民,凡乐户“皆用赤纸,其卷以铅为轴”,不属郡县,执宫廷声乐之役,世代相袭。乐户中的女子就是官妓,终其身沉沦于女乐、娼妓之途,除非皇帝格外开恩,否则世世代代几无出头之日,非常悲惨。直至清雍正年间废除贱籍归入民籍,乐户才脱离贱民之列。
女乐一般物质生活远比一般平民优厚。但是作为一种高级装饰品、奢侈品而流通于男人世界,虽然以表演为主,但亦会慑于贵族官宦男人的权势而出卖肉体,不论她们的物质生活是多么优厚,也只不过是玩物而已。即使遇到真正情投意合的对象,若对方为良人、士人,亦因为「良贱不婚」的法规而不能结为夫妇,有些较为幸运的会被士人、良人纳为妾,但更多的只能被包养作情妇或姬侍而得不到任何名份。而有些则嫁给乐工、伶人为妻。
男性乐工在部份朝代受到重视,有机会成为伶官。
乐户自北魏至清代延续了一千多年,直至民初尚有大量的孑遗,且在民国时期立法予以保障。同时这一群体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主要创造和继承者,乐户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古代的音乐和歌舞艺术水平,这与后世是有很大区别的。
中国古代职业|中国传统音乐|中国户籍|中国古代奴隶制度|朝鲜古代职业|朝鲜传统音乐|朝鲜古代奴隶制度
内容来自 维基百科,以 CC BY-SA 协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