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汉字:奚
这个“奚”字是个会意字。甲骨文①的左上方是一只手(爪),手的右侧是一条绳索形,绳索之下吊了一个人。这就表示捉来了一个奴隶。金文②的形体也基本上同于甲骨文,只是“手”移到了右上方。③是小篆的写法,不太像捉住一个人的样子了。④是楷书的写法,原来的“人”形变成了“大”字。
“奚”字的本义就是“奴隶”,如《周礼•天官•冢宰》:“奚三百人。”“奚”字也可以特指女奴隶,如《周礼•秋官•禁暴氏》:“凡奚隶聚而出人者,则司牧主,戮(lù陆)其犯禁者。”大意是:凡是男女奴隶聚众出人的,都要严加管理,杀掉那些违犯奴隶主禁令的人。这是奴隶主对奴隶的血腥镇压。后来“奚”字也可以引申为“奴仆”,如《新唐书•李贺传》中所提到的“小奚奴”就是指“奴仆”。
“奚”字在古籍中,用得最多的还是其假借义,即作为疑问代词用,当“何”、“胡”讲,如《庄子•逍遥游》:“彼且奚适(到)也?”也就是说:它将到什么地方去呢?
——左民安《细说汉字》
扩展阅读
会意字。从爪,从幺(如从“糸”,绳索),从大(正立人形),表示用手拿绳索捆绑罪人。古代常以罪人充当奴隶。本义为罪奴。《周礼·天官·序官》:“酒人:奄(通‘阉’)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奚”后因同音的关系借用为疑问代词,相当于“何、哪里、哪个、什么、怎么样”等。甲骨文上为向下的单手(爪)或双手(双爪),其下为绳索及被系头颈的人形。金文字形仍前。甲骨文、金文例多用为专名。小篆更趋规整,隶楷文字由小篆演变而来。(郭小武叶青)
——李学勤《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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