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掌之间,还是股掌之上?
“股掌”应该不是一个生僻词,但人们使用起来还是常常出错。请看以下几例:
一句影响市容的托词就可棒打一切,置公民权利于股掌之间,这种可怕的行政逻辑,不能不使人警惕和忧虑。(见《齐鲁晚报》2007年1月17日A2版)
恐怖MM玩弄男人于股掌之间。(见2005年7月15日搜狐校园)
任意解释、朝令夕改,将规则玩弄于股掌之间。(见2006年12月19日中国仲裁网)
进退攻守:商战竞争中的非常手段把名人玩弄于股掌之间(见2006年12月19日搜狐读书·非常道)
将死神们玩弄于股掌之中。(见2006年12月19日幻浪动漫·图库·在线漫画)
他的两个儿子司马师与司马昭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将曹魏皇帝玩弄于股掌之中。(见2006年12月19日人民网>>读书>>连载>>石崇斗富美女侍厕)
类似的例子太多了,可以说是不胜枚举。
这些句子错在哪里呢?就错在“之间”和“之中”上面;而这又是由于对“股掌”理解有误而致。
“股掌”的意义本来是不难理解的,就是“大腿与手掌”(《汉语大辞典》)。但是,上述例句在使用它的时候却只考虑了“手掌”而忽视了“大腿”。把“男人”(名人、皇帝、死神、规则)像玩意儿一样玩弄于“手掌”“之中”或“手掌”“之间”,是完全可以讲得通的;但是,如果把“男人”(名人、皇帝、死神、规则)像玩意儿一样玩弄于“大腿”“之中”或“大腿”“之间”,却着实要令人费解了。即使是玩弄于“手掌”与“大腿”“之间”,也是讲不过去的。手掌与大腿之间,这更是一个让人无法琢磨的概念。这之间又有什么可“玩弄”的呢?
其实,正确的用法应该是“股掌之上”。例如:
大夫種勇而善谋,将还玩吴国於股掌之上。(《国语·吴语》)
汪逆……被日寇玩之于股掌之上。(邹韬奋《全国舆论对汪逆的愤慨》)
“玩于股掌之上”是一个比喻,一个不完整的比喻。晋代的袁宏在《后汉纪·献帝纪三》中的一句话就把这个比喻表达得非常完整。原句是:
“袁绍孤客穷军,仰我鼻息,譬如婴儿在股掌之上。”
这个比喻非常形象,像个婴儿一样被玩弄于“股掌之上,”想放在大腿上就放在大腿上,想托在手掌上就托在手掌上。所以,一般辞典解释这一义项为“形容容易操纵和控制”。
懂得了“股掌”的确切含义,了解了“玩弄”对象的喻体是“婴儿”,就应该不会出现“股掌之间”“股掌之中”一类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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