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人短处,毁谤他人。
誹謗(也稱毀謗、詆譭、中傷、惡語中傷、名譽損毀等)是一種明確表示或暗示的虛構事實,可能給個人、企業、產品、團體、政府或民族負面形象的「與事實不符」的宣稱。
大多數普通法司法體系允許採取民事和/或刑事的法律行動。
在大多數歐陸法系國家,誹謗被認為是犯罪而不是一種侵權行為。
誹謗無論是否屬實,無論是否構成傷害,都不影響誹謗罪的成立。
法律術語|侵權行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