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同「鞭」。
↳ 鞭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未收錄「𩌻」字頭,請參考「鞭」字:)
【戌集中】【革字部】 康熙筆畫:18 部外筆畫:9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
連切,音編。【說文】本作
。驅也。【玉篇】笞也。馬箠也。【書·舜典】鞭作官
。【傳】以鞭爲治官之
。【左傳·僖二十三年】左執鞭弭,右屬櫜鞬。【禮·曲禮】乗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周禮·地官·司市】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史記·三皇紀】以赤鞭鞭草木。
↳ 鞭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未收錄「𩌻」字頭,請參考「鞭」字:)
說文解字·鞭
卷三
驅也。从革聲。
,古文
。卑連切
說文解字注·鞭
(鞭)毆也。毆,各本作驅,淺人改也,今正。毆上仍當有所以二字。尚書:鞭作官㓝。周禮條狼氏:掌執鞭而趨辟。凡誓,執鞭以趨於前,且命之。司市,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左傳:誅屨於徒人費,弗得,鞭之見血。又公怒,鞭師曹三百。皆謂鞭所以毆人之物。以之毆人亦曰鞭。經典之鞭皆施於人,不謂施於馬。曲禮:乗路馬,載鞭策。左傳:左執鞭弭。馬不出者,助之鞭之。皆是假借施人之用爲施馬之偁,非若今人竟謂以杖馬之物杖人也。葢馬
曰策,所以擊馬曰
,以
擊馬曰敇,本皆有正名,不曰鞭也。擊馬之
用竹,毆人之鞭用革,故其字亦從竹、從革不同。自唐以下毆變爲
,與驅同音。謂鞭爲捶馬之物,因改此毆爲驅,不知絕非字義。毆,捶擊物也。驅,馬馳也。从革
聲。卑連切。十四部。
(
)古文鞭。從亼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