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辦
拼音mǎi bàn
注音ㄇㄞˇ ㄅㄢˋ
主管採買貨物的人。
他國資本家在本國設立行店所僱用為交易媒介的代理人。
輪船上從事裝載貨客業務的人。
買辦是指在清代五口通商地區被西方公民僱傭並且參與其主要經營活動的中國人,原對應之西班牙文Comprar意譯為「購買」的意思,英文則作Comprador。清代買辦分為洋行買辦、外商銀行買辦、輪船公司買辦,多以廣東和江浙出身。這類由外商僱用之商人通常外語能力強,一方面可作為歐美商人與中國商人的翻譯,也可處理歐美國家商界與中國政府之雙向溝通。除此,這型別商人還可自營商舖,因此致富者頗眾。
清朝商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