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
拼音shěn pàn
注音ㄕㄣˇ ㄆㄢˋ
审讯并加以判断。
书名。捷克作家卡夫卡所写的小说。西元一九二六年出版,叙述主角约瑟夫无故被捕,又无端被释,随即又遭传讯。他为求获判无罪,四处奔走,寻求答案;甚至找上法 院画匠特多里,但特氏却告诉他无人曾经真正被宣判无罪。最后,遭穿著制服的陌生人逮捕杀害。此书探讨人的存在问题,存在主义色彩浓厚。
审判,一般指经由社会所认可的组织,确认个人或团体行为之效果及责任的过程。但也可能是指宗教性的大审判。在不同社会中,审判的根据即有所不同;例如在法治社会,审判通常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进行,也依照法律所来决定结果;在历史上,审判也可能依照神谕、预言或是宗教典籍,甚至是根据当事人的身分而作出。
审判|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