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
拼音cún zài
注音ㄘㄨㄣˊ ㄗㄞˋ
存在(英语:Existence),又译为实在、存有,是一个哲学概念,按照20世纪西方存在主义哲学家的定义,是具有难以改变,但能够改变的特性。而相对于存在的不存在(虚无)则是具有难以控制,但能够控制的特性。而两者的界别存在于(无限线)的正反面上。但此界别中的正反面本不存在,故分辨的方向只在乎于其外延对该物的影响。
贝克莱认为,无法被感知的事物(包括被神感知),就无法证明其存在,故“存在就是被感知”。
黑格尔认为,存在不过是绝对理念的一个最简单的规定;存在主义所说的“存在”,实质上仅仅是个人的主观存在。
存在乃是一切存在者的共性。存在的逻辑属性:主动变化的单位个体。
存在可以说是「可以被理解并形成概念」,以一个小婴儿为例,他刚出生,并不了解「书本」为何物,但是一旦他长大后了解了「书本」为何物,那对他来说,「书本」的概念已经形成,所以存在。所以「存在」是相对于个体的一种狭义概念。对我们来说,未来的科技是「不存在的」,但我们一旦理解,那「不存在」将会被转变为「存在」,所以可以说我们的世界是无法定义「不存在」,因为我们如果把某项东西定义为「不存在」,那不存在的东西便存在了。
哲学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