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 同“ 埜 (野)”。
- 同“墅”。
↳ 墅 康熙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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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集中】【土字部】 康熙笔画:14 部外笔画:11
【廣韻】辰與切【集韻】【韻會】上與切【正韻】承與切,署上聲。田廬也。
又圃墅。【晉書·謝安傳】與兄子元圍碁,賭別墅。
又別館。【唐書·裴休傳】與兄弟隱家墅,講經著書。
又許墅,地名,在蘇州城西。【圖經】秦始皇求吳王劒,白虎蹲于丘上,逐之,西走至此,裂爲池,因名曰虎疁。吳越時避鏐音,攺許墅。
又【集韻】以者切,音野。【說文】郊外也。【毛氏韻增】野,古墅字。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于下以別之。【正字通】毛說似而非。野本郊野朴野。古無墅地墅名。後人家廬外立別墅,因借郊野之野,加土轉聲作墅。
↳ 野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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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野
卷十三
郊外也。从里予聲。,古文野从里省,从林。羊者切文三 重一
说文解字注·野
(野)郊外也。邑部曰:歫國百里曰郊。冂部曰: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野,野外謂之林,林外謂之冂。詩召南、邶風傳皆曰:郊外曰野。鄭風傳曰:野,四郊之外也。論語:質勝文則野。包咸曰:野如野人。言鄙略也。从里予聲。羊者切。古音在五部。
(
)古文野,从里省,从林。亦作埜。